5月14日,湖南省長沙市公安局發佈消息,歷經10個多月的偵辦,葛蘭素史克(中國)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葛蘭素史克中國公司)涉嫌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單位行賄、對單位行賄等案已偵查終結,於日前依法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偵查機關現已查明,2009年1月犯罪嫌疑人馬克銳就任犯罪嫌疑單位葛蘭素史克中國公司處方藥事業部總經理後,為了完成總部下達的高額銷售增長指標,在犯罪嫌疑人張國維等人支持下,全面倡導“以銷售產品為導向”的經營理念,強調“沒有費用,就沒有銷量”的銷售手段,先後組建和擴充了多個銷售部門,將賄賂成本預先攤入藥品成本,並組織各部門在虛高藥價條件下,通過大肆賄賂醫院、醫生、醫療機構、醫葯相關協會組織等醫葯銷售相關部門及其所屬人員推銷藥品,牟取非法所得數十億元。
  A 推高藥價
  藥品成本15.7元,最高零售價207元
  以賀普丁為例,經核查,2012年,賀普丁真實成本為15.7元,轉移定價後到中國工廠的口岸價是73元,葛蘭素史克中國公司出廠價為142元,經物價部門核准的最高零售價為207元。
  葛蘭素史克中國公司的藥品價格為何如此之高?價格又是如何確定的?多名涉案的葛蘭素史克中國公司高管供述,新藥進口到中國前,公司便會啟動“倒推計算”價格過程。
  “這一過程也叫轉移定價。”犯罪嫌疑人之一、原葛蘭素史克中國公司副總裁兼疫苗部總經理陳洪波說,這是跨國公司實現利潤最大化的一種主要方法。在原產國分公司把要賺的利潤確定好,把確定後的(原產國)零售價作為銷往另一個國家分公司的成本價。在這個基礎上,再實行一套價格策略,確保在另一個國家能夠盈利。
  “對葛蘭素史克中國公司而言,除了進口成品藥,還有一種方式是進口原料再加工。”陳洪波供述,西力欣的原料由葛蘭素史克在塞浦路斯的分公司做,瓶裝是在意大利分公司,從塞浦路斯到意大利進行一次價格轉移;從意大利分公司到中國貼標簽,再進行一次價格轉移。多次價格轉移之後,每個分公司都賺錢,總利潤相當可觀。
  另一犯罪嫌疑人、葛蘭素史克中國公司副總裁兼企業運營總經理梁宏在供述中稱,葛蘭素史克中國公司的這種做法不僅大幅提高進口藥品價格、獲取巨額利潤,而且將應當在中國境內產生的大部分利潤留在境外,達到少繳稅的目的。
  B 刺激銷售
  行賄醫生:認錢給錢,認學術給機會
  人們不禁要問,這些貴得離譜的藥品怎麼能打開中國的市場,甚至坐上行業老大的位置?
  李某是此次被移送審查起訴的46名犯罪嫌疑人之一。身為湖南某市級醫院肝病中心副主任醫師的他,涉嫌非法收受葛蘭素史克中國公司醫葯代表譚某送達的現金數萬元以及葛蘭素史克中國公司提供的免費旅游。
  據李某供述,從2012年3月起,葛蘭素史克中國公司為了刺激賀普丁的銷量,每開出一盒給他20元,每增加一名病例入組(給一名新病人開賀普丁)給他100元。他每月可以開出150到200盒,增加5到8名病例。而譚某在每次按月送錢的同時,還會遞上一張“講課單”讓他簽字,言明這是“講課費”。
  “有的醫生迴避赤裸裸的金錢交易,但希望提高自己的業內名聲。這時,學術會議的作用就體現出來了。”另一名涉案的醫葯代表王某說,邀請醫生參加會議的費用由公司支付,禮品由公司提供,會後的旅游也由公司埋單。她的上級主管曾經明示:“認錢就給錢,認學術就給學術機會。”
  一切為了銷售,重獎超額銷售員工
  在犯罪嫌疑人之一、副總裁兼人力資源部總監張國維看來,上述行為是公司近年政策導向的必然現象。他供述稱,以馬克銳2009年來華掌舵為分水嶺,公司的經營理念和模式發生了重大轉變。
  犯罪嫌疑人之一、原葛蘭素史克中國公司疫苗部總監張繼國也證實了這一說法。他說,不僅銷售部門要一切以銷售為主導,所有的部門也都要為銷售提供支持。按照馬克銳的要求,獨立的市場部被分解到各銷售部門,以學術推廣為主的市場活動轉變為與銷售掛鉤;陸續組建市場準入部、處方藥醫學部、多元化部和大客戶團隊輔助銷售。
  為了挖掘銷售潛力,葛蘭素史克中國公司還設定了上不封頂的超額銷售獎金,以及“精英俱樂部”政策,俱樂部成員每年漲兩次工資,可以得到更多獎金和出國旅游;反之,如果完不成銷售指標,則面臨著被解雇或無法升遷的命運。
  C 掩飾行賄
  制定規章,編織“合法”外衣
  除了傲人的銷售業績,葛蘭素史克中國公司在業內還以強調合規著稱。然而,犯罪嫌疑人之一、葛蘭素史克中國公司法務總監趙虹燕坦承:“公司從上到下,把‘合規’當成一層老虎皮披在身上,而不是真正建立機制、採取措施,所謂‘合規’僅僅停留在口頭上。”
  一些葛蘭素史克中國公司的員工證實,公司一方面制定有各種規章,經常組織員工學習;另一方面則是教他們如何使不合規的行為看起來“合規”。
  前述的涉案醫葯代表王某供述,用發票報銷“講課費”時,雖然公司有過培訓,還是擔心做得不夠真。“財務部、審計部有時候會打電話來,指出哪裡不合規,教我們怎麼改,改好了再寄回去。”
  為了擴大賄賂銷售規模,公司推出了“第三方管理模式”。實際上就是包銷。比如銷售復達欣時,支付推廣服務費給第三方公司,第三方公司再把費用給醫生,還是變相的行賄。這種合作不僅可以規避風險,還能大大增加給醫生錢的幅度。
  開展危機公關,賄賂工商部門
  雖然從上到下極力掩飾,但葛蘭素史克中國公司涉嫌商業賄賂的行為還是引起了北京、上海等地工商部門的註意。面對危機,葛蘭素史克中國公司制定了一系列措施加以應對。
  “策略主要有四條,其中兩條是馬克銳提出的,一是要公關,大事化小;二是以商業賄賂避免處罰。”趙虹燕供述。其他高管提出了另外兩條:隱秘銷毀涉及商業賄賂的證據;以拖的方式少提交或者不提交證據。
  趙虹燕交代,為了銷毀證據,公司開展了“清潔桌面”行動,指導銷毀電腦里和桌面的文件。公司還成立了以梁宏等人為首的三人小組,負責危機公關。
  “公關”的結果讓管理層“感到滿意”。2012年2月至11月,北京市工商局朝陽分局連續兩次立案調查葛蘭素史克中國公司涉嫌商業賄賂問題,梁宏等人通過中間人找到了辦案人員,以財物打通關係,換來對涉嫌商業賄賂不調查、不處理,改成不正當競爭,罰款30萬元。
  律師說法
  葛蘭素史克中國公司涉嫌三罪名如何區分
  湖南聯合創業律師事務所
  劉志強
  葛蘭素史克中國公司涉嫌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單位行賄、對單位行賄三項罪名。不少網友對這三個法律名詞感覺比較陌生,那麼它們究竟如何區分呢?
  我國《刑法》第164條規定的“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是指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以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本罪的主體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單位。該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非國家工作人員接受賄賂。根據《刑法》第93條的規定,國家工作人員是指國家機關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從事公務的人員,以及其他依照法律從事公務的人員,以國家工作人員論。
  《刑法》第391條所指的“對單位行賄罪”,是指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以財物,或者在經濟往來中,違反國家規定,給予上述單位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的行為。本罪的主體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單位。該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國有單位收受賄賂,即收受賄賂單位的身份特殊性。
  《刑法》第393條規定的“單位行賄罪”,是指單位為謀取不正當利益而行賄,或者違反國家規定,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回扣、手續費,情節嚴重的行為。本罪所謂的“單位”,並不局限於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還包括集體所有制企業、中外合作企業、外資公司、私營公司等。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或直接責任人員根據本單位的意志以單位名義實施的行賄行為;在主觀方面具有為本單位謀取不正當利益的目的。犯罪對象只能是國家工作人員,不包括國有單位。
  公司簡介
  葛蘭素史克公司,英國藥劑集團,由葛蘭素威康和史克必成強強聯合,於2000年12月成立。分支機構遍佈全球100多個國家。 有三大業務領域,即:處方藥、疫苗和消費保健品。在英國、美國、比利時、西班牙和中國有主要研發中心,全球生產基地約70家。葛蘭素史克公司是目前在華規模最大的跨國製藥企業之一,投資總額超過5億美元。擁有5000多名本土員工,1個全球全功能的研發中心及6家生產基地。
  商業賄賂有哪些危害?
  身陷囹圄多日,一些涉案葛蘭素史克中國公司高管進行了深刻的反思和懺悔。他們坦承,公司的商業賄賂行為無論是對中國的廣大患者、政府還是國內藥企,都造成了巨大的危害。
  一是給中國患者、中國財政帶來沉重的負擔。趙虹燕供述,公司的這些商業賄賂是需要成本的,藥品價格虛高,天價費用最終轉嫁給中國患者及財政,他們所承受的經濟負擔成為葛蘭素史克的巨額利潤。
  二是給中國患者的身體健康帶來隱患。“醫生是專業人員,醫學知識應該告訴他,用什麼樣的藥治什麼樣的病。但外資藥企的藥品幾乎都是高價藥。醫生為了拿回扣,傾向於開高價的進口藥;在醫保目錄以內的藥,醫生也傾向於超量使用。這不是一件好事。”張國維供述。
  三是嚴重腐蝕了行業道德和職業操守。梁宏說,作為知名的跨國企業,葛蘭素史克中國公司本應誠實經營,以患者利益為先,但卻大肆賄賂,敗壞了社會風氣。
  四是破壞了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張國維說,外資藥企利用在政策、資金方面的優勢,在中國維持其高價策略,價格越高回扣也越高,賺取的利潤又有一部分用來鞏固自己的強勢地位,對於藥價相對較低的國有或民營藥企是一種很大的壓制,最終傷害的還是中國患者和中國財政。
  五是阻礙了中國醫療事業改革發展。“我們公司有大客戶團隊,還有市場準入部,也就是政府關係部。為了藥品進入名單、定多少價,公司對一些部門做了大量工作,拉關係、搞賄賂,確保了藥品高價在中國銷售。”張國維說,這是另一種“看不見的傷害”——對中國醫療改革的阻礙。
  專家聲音
  讓違法經營者付出沉重代價
  此前,葛蘭素史克曾對中國公開致歉。有關專家指出,一聲道歉遠遠不夠,如果沒有讓違法經營者付出沉重代價,實現違法所罰大過違法所得,等於是對腐敗的變相激勵。在這方面,應該借鑒美、英等國的做法,以堅決的態度和嚴厲的處罰來維護法律權威。
  誠信為本,守法為先。有關專家建議,對於中國政府而言,也需反思如何祛除當前醫葯流通體制的沉痾,引導藥企更加註重研發環節,用創新來提高核心競爭力,讓中國患者以合理的費用得到有效治療。同時,中國的對外開放、國際合作應進一步加強,中國老百姓和其他國家的人民一樣,都應該享受到跨國公司提供的一流產品與服務。中國警方嚴厲打擊犯罪,就是要告知世界,中國市場不是冒險家的樂園,誠信守法經營才能共迎光明燦爛的未來。
  本版文字除署名外
  均據新華社
  本版製圖/賴立  (原標題:藥品賣出成本10倍以上高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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